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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商业医疗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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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穗埔组通〔2021〕26号)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等部门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21〕40号)

  二、适用范围

  经认定或评审遴选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父母和其配偶父母。

  三、申报条件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父母和其配偶父母在国内合法保险机构购买消费型商业医疗保险(不含名称中带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字样的投资型保险,且保险生效起始时间在2024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8日期间),保险受益人应包括人才或人才配偶。

  四、相关待遇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父母和其配偶父母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3000元商业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3年,每年申报1次,补贴时间自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连续计算(申请人应在人才管理期及政策有效期内提出首次申请)。

  五、申报材料

  1.《2025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人才配偶)父母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近3个月在本区工作单位(认定或遴选为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时的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显示缴费单位的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截图,须显示“税款所属期、姓名、单位名称、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补(退)税额等”)。

  4.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保险合同、发票等)。

  5.申请人父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若为配偶父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

  6.外籍人才须提供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明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须为一类卡)。

  8.《人才创新创业及单位发展情况表》原件(详见附件2)。

  9.其他视具体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备注:除注明须提交原件外,一律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所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申请人进入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上办理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以下简称“网办大厅”),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二)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网办大厅,按指引填报人才(人才配偶)父母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三)受理核查网办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核查。

  审核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核。

  公示审核通过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审核结果报上级部门审定。

  审定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拨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发放拨款通知,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本人签名的收款收据(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确认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详见附件3。收齐收据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七、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日-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2108951,31604542

  办公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子邮箱:Globaltalent@vip.163.com

  九、有关说明

  1.商业医疗保险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的时间自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连续计算,不可间断享受。未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1.2025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人才配偶)父母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人才创新创业及单位发展情况表.xlsx

  附件3.确认函.docx(系统请勿提交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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