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教〔2025〕202号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在我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的在籍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学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或服务范围)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2.具有我区户籍并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区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5年5月7日向区招考办提出申请。
3.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跨地段升学的,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集中向区招考办申报跨地段。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4.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并在我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按该区升学办法入学。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统筹安排方式入读我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每年4月底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1)办理小学升初中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的报名手续。
(2)参加小升初公办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及家长在区小升初报名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3)部分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网上采集报名信息。(网址链接:http://yezs.hpedu.net:8080/)。
各公民办小学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核对工作。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