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教〔2025〕202号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每年4月底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高端人才个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人才子女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填报相关申请信息。
黄埔区教育局在“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人才子女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发布高端人才及其子女资格审核结果。
公布高端人才类子女小学学位录取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