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教〔2025〕203号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入学政策以当年发布的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1.港澳籍人士适龄子女(适龄幼儿及其父(母)均持有住址在我区的港澳人士居民居住证),或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幼儿。
2.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3.父(母)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黄埔人才卡”。
4.年龄: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
每年4月底在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其他公告”栏目(http: //www.hp.gov.cn/)、微信公众号“广州黄埔教育”公布《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小区代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以外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8080/)进行网上报名。
由小区代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以外的公、民办幼儿园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录取名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