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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子女入学: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人才子女—港澳籍人才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政策性照顾生入学(幼儿园)

政策依据

穗埔教〔2025〕203号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入学政策以当年发布的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申请条件

1.港澳籍人士适龄子女(适龄幼儿及其父(母)均持有住址在我区的港澳人士居民居住证),或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幼儿。
2.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3.父(母)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黄埔人才卡”。
4.年龄: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政策发布
报名
资格审核
录取

政策发布

每年4月底在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其他公告”栏目(http: //www.hp.gov.cn/)、微信公众号“广州黄埔教育”公布《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报名

小区代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以外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8080/)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

录取

由小区代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以外的公、民办幼儿园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录取名单。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幼儿近期上半身彩照电子版,大小<60K。
  2. 幼儿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等。
  3. 幼儿出生证。
  4. 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房产或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
  5.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则需另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办理窗口

前往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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