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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社保场景-港澳居民-在黄埔区创业补缴-场景24:已满60岁,选择参加广州跨境医保(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事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 》

《港澳居民在穗参保一点通 》

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

澳门籍人才,持有有效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在广州市黄埔区创业,以澳门青年为主要创办人(实际权益持股比例≥25%),且企业正常运营。
年龄要求:已满60周岁(需注意医保政策对退休年龄的界定,部分地区可能允许超龄补缴)。

补缴条件

补缴范围:补缴2005年10月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未参保的社保年限。
劳动关系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纳税证明等材料。
跨境医保选择:已参加珠海或广州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至另一城市。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珠海或广州居住满6个月以上,需提供居住证或房产证明。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需临时在另一城市就医,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就医地选择:备案至珠海或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支持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

办理流程

补缴社保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补缴社保

准备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纳税证明(补缴期间企业或个人的纳税记录)。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
澳门居民有效身份证件(通行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
线上: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进入“社保费管理”模块,填写《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线下:前往黄埔区办税服务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11号)提交材料。

审核与缴费: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审核通过后,通过税务部门划扣补缴费用(含本金及滞纳金)。
缴费成功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记录。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选择备案类型: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提供额外材料,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提交申请:
线上: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进入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包括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等)→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APP→注册登录→点击“异地备案”→选择备案类型→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线下: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如黄埔区医保中心)提交材料。

审核与备案: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回执》,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社保补缴材料: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
    澳门居民有效身份证件(通行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纳税证明(补缴期间企业或个人的纳税记录)。
    《社保费主动补缴承诺书》(用人单位及个人签名,加盖公章)。
  2. 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签名)。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提供额外材料,但需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其他材料:
    澳门居民有效身份证件(通行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参保人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办理窗口

前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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