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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社保场景-港澳居民-在黄埔区就业参保-场景22:已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申请在广州领取养老金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

《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

申请条件

身份要求:

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

就业状态:

在广州市黄埔区用人单位就业并依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曾在广州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

年龄条件: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管理技术岗位年满 55 周岁,生产操作岗位年满 50 周岁(以劳动合同或档案记载为准)。

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含在港澳地区缴纳的年限,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证明)。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网上提交
受理
审核
业务办结

网上提交

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 选择 “广州市黄埔区” → 点击 “在线办理”。
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经办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审核

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业务办结

将经办结果反馈给申请对象。

线下办理

预约窗口
申请
受理
审核
业务办结

预约窗口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ap.gzonline.gov.cn/web/portal.html)进行线下办理在线预约。

申请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材料到社保业务窗口申请业务。

受理

经办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审核

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业务办结

将经办结果反馈给申请对象。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基础材料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需激活银行账户)。
    退休时间申请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需本人签名,单位参保需加盖公章)。
  2. 就业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退休前最后一份工作合同)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证明》。
  3. 特殊情况材料
    若在港澳地区已参保,需提供香港强积金或澳门社会保障基金的缴费证明(可豁免内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女性职工需提供岗位性质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岗位说明,区分管理岗 / 生产岗)。

办理窗口

前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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