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台湾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年龄要求:未满60周岁。
就业人员:在广州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台湾居民。
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采集税务部门“缴费登记”信息完成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参保单位在医保系统可以查询到参保信息。
参保单位携带业务资料到对应的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集税务部门业务系统“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完成参保登记,无需参保人另外申请。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下办理
广州市黄埔(开发)区税务局丰乐北路办税厅
办理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150号1楼社保费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20-12366
线上办理
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