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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社保场景-台湾居民-首次在大陆参保-场景25:未满60周岁,参加职工社保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台湾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年龄要求:未满60周岁。
就业人员:在广州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台湾居民。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网上提交
受理
送达

网上提交

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采集税务部门“缴费登记”信息完成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送达

参保单位在医保系统可以查询到参保信息。

线下办理

业务提交受理

业务提交受理

参保单位携带业务资料到对应的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集税务部门业务系统“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完成参保登记,无需参保人另外申请。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
    若首次参保,需提供 1 寸白底证件照及回执。

办理窗口

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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