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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才社保缴纳场景-工伤保险补缴-场景34:外籍员工补缴工伤保险,需在发生工伤事故前完成补缴(补缴前费用不追溯)

政策依据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7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申请条件

身份要求:

持有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五星卡)或其他合法就业证件(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劳动关系:

与黄埔区用人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且补缴时段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

时间限制:

需在工伤事故发生前 完成补缴,补缴前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不追溯,由用人单位承担。

缴费状态:

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存在欠费记录。

办理流程

确认补缴资格与欠费明细
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
审核与缴费
确认补缴结果

确认补缴资格与欠费明细

用人单位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粤省事”小程序,下载《工伤保险缴费明细》。到黄埔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窗口打印《工伤保险欠费核定单》,明确需补缴的时段和金额。

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推荐)
广东政务服务网:
登录后选择 “广州市医保局” → 搜索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 填写《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电子税务局:
进入【我要办税】→【社保费管理】→【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申报】(仅适用于特定行业,如建筑业)。

线下办理
预约窗口:通过 “广州社保” 微信公众号预约黄埔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跨境服务窗口。
提交材料: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窗口,填写《工伤保险补缴申请表》。

审核与缴费

社保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出具《工伤保险补缴通知书》。
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税务部门指定银行缴纳补缴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确认补缴结果

缴费成功后,用人单位可通过“粤省事”或社保窗口查询缴费记录,补缴信息将同步至社保系统。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
  2. 外籍员工有效身份证明(护照、《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包含补缴期间)。
  4. 工资发放凭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及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 其他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窗口

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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