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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场景4: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变更

政策依据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 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许可决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变更护照号的,应提供新护照号及信息页、签证页;变更职务的,如在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应提供变更申请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工作岗位(职业)变更: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网上预审
受理
审查(5个工作日)
决定

网上申请

网上发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变更申请。

网上预审

网上预审,等待审核(5个工作日)

受理

受理

审查(5个工作日)

等待审查结果(5个工作日)

决定

决定是否通过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变更申请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2. 2.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办理窗口

线上办理:前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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