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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场景6:外籍华人居住登记(原中国公民)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持外国护照的前广州户籍人士,申请团聚类居留许可。

办理流程

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申请团聚类居留许可(入境后30日内)
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如适用)

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入境24小时内)入住酒店:由酒店自动登记。入住私人住宅(亲属家):需在24小时内到属地派出所或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申报。

申请团聚类居留许可(入境后30日内)

向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办理Q1/Q2(家庭团聚) 或 S1/S2(私人事务)居留许可。

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如适用)

持Q1签证入境者,需在30日内申请团聚类居留许可(有效期1-5年)。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护照原件 + 签证页/入境章复印件、广州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户籍关系)、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如住亲属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派出所领取或在线填写)。
  2. (2)团聚居留许可申请(Q1/Q2/S1/S2) 所需材料:护照原件 + 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入境章复印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近期白底免冠彩照(33mm×48mm)《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大厅领取或网上下载) 团聚关系证明 配偶团聚:中国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境外结婚证需公证认证)、配偶出具的 《邀请函》(需签字) 父母/子女团聚:中国亲属的 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公证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出具的 《邀请函》 其他私人事务(S类):需提供正当理由证明(如房产继承、诉讼文件等)。

办理窗口

线上办理:前往“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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