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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场景10:跨区域迁移登记(黄埔区→其他区)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外籍人士从黄埔区迁至广州市其他区居住。

办理流程

原住址注销登记(黄埔区)
新住址登记(24小时内)
居留许可变更(如适用)

原住址注销登记(黄埔区)

在搬离黄埔区前,需到原登记派出所办理住址注销(非强制但建议办理)。

新住址登记(24小时内)

入住新地址后24小时内完成登记
入住酒店:由酒店自动申报
入住私人住宅/租房:需主动申报

居留许可变更(如适用)

若持有长期居留许可且住址变更,需在10日内到出入境管理局更新信息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原住址注销(可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原《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搬离证明(如退租协议等,非必须)。
  2. (2)新住址登记: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含签证/居留许可页)、新住址证明材料(任选其一):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自购房)、企业/学校提供的住宿证明(需盖章)、《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派出所领取或在线填写)。
  3. (3)居留许可地址变更:护照及居留许可原件、新旧住址《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大厅领取)、 近期白底证件照(33mm×48mm)。

办理窗口

线上办理:前往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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