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1、持S1字签证入境者,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穗居留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的函件和居留证件。可以签发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2、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居留证件和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证明,可以签发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
3、已满60周岁在中国境内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济来源证明,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
4、在中国境内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应当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1、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抵达中国1日内,在外国人住处所在派出所办理。
2、办理《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外国人前往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龙口西路207号,电话:87537322)体检,申办《健康证明》。
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网上受理信息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index2) 进行填表申请。
网上填表成功后凭受理号到出入境部门现场办理即可(受理地点以线上选定的办理机关为准)。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下办理
前往外国人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1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另作安排)。
咨询电话:12345。
线上申报
前往广州涉外单位管理系统(网址: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