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服务指南》
1、持Q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和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
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还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对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对其他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
2、对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寄养受托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生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为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居留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
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受托人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1、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抵达中国1日内,在外国人住处所在派出所办理。
2、办理《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外国人前往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龙口西路207号,电话:87537322)体检,申办《健康证明》。
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网上受理信息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index2) 进行填表申请。
网上填表成功后凭受理号到出入境部门现场办理即可(受理地点以线上选定的办理机关为准)。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下办理
外国人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1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另作安排)。
咨询电话:12345。
线上申报
前往广州涉外单位管理系统(网址: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