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确立签证与居留证件对应制度,为学习类居留证件的签发提供上位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7号,2013年9月1日起施行,2025年8月14日最新修订) 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学习类居留证件”类别。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和录取或者入学证明”;持其他签证入境者还需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如需勤工助学或校外实习,须经学校同意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加注。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服务指南》(国家移民管理局2024版) 细化学习类居留许可的申请材料、期限(与学校注明的学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5年)及加注实习/勤工助学的具体流程。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服务指南》广州实施细则(2024-08-20更新) 明确广州各受理点、材料清单、照片规格、体检要求、1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并规定“学习类居留许可加注校外实习”须由学校出具同意函,实习单位须在广州市公安局备案。
持X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和录取或者入学证明;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与学校注明学习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者在校外实习的,应当提交就读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的函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
1、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外国人住处所在派出所办理。
2、到学校报到,领取加盖公章的《入学证明函》。
3、办理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外国人前往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龙口西路207号,电话:87537322)体检,申办《健康证明》。
4、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网上受理信息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index2) 进行填表申请。
5、网上填表成功后凭受理号到出入境部门现场办理即可(受理地点以线上选定的办理机关为准)。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下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 越秀区黄华路 97 号外国人管理科 1-3 号窗
服务时间:工作日 8:30-12:00 / 14:00-17:30。
线上办理
前往广州涉外单位管理系统(网址: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