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2.《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 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 号)
3.《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 ﹝2017﹞36 号)
4.《国家外国专家局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外专发﹝2017﹞218 号)
5.《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令第 32 号修订发布)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教育部关于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有关事 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 号)
7.《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人员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的通知》(国科办智﹝2020﹞18 号)
参照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来穗工作的外籍人员,持 Z 字签证入境。
1、聘用单位备案。登录涉外单位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注册登记信息,完成单位报备。
2、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外国人住处所在派出所办理。
3、办理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外国人前往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龙口西路207号,电话:87537322)体检,申办《健康证明》。
4、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携带相关材料到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广州开发区政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82110023、32377819,工作qq群:590778179;或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联系电话:83491552)办理。
5、线上办理以及预约。涉外单位系统业务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涉外单位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 网上填申请表以及预约。
6、凭受理号到出入境部门现场办理即可(受理地点以线上选定的办理机关为准),首次办理居留许可需面见申请人。以上材料需要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联络员证)提交,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需面见申请人。
7、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为来穗工作的外国人;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申请条件的,市科技局发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材料或不予批准);符合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条件的,市公安局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和居留许可一窗式办理;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下办理
1.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式综合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506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另作安排)。
2.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四楼A区401-402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另作安排)。
线上申报
前往广州涉外单位管理系统(网址: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