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第十四条:外国人可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第十九条:未满16周岁的外籍子女可由亲属代为申请签证延期。 第十二条:申请延期需提交有效护照、申请表、照片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持Q2字签证入境,需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的,应当在签证停留期届满7日前申请签证延期。可申请Q2签证延期或换发Q2签证。延期累计不超过原签证停留期限,不得变更签证种类。
1、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外国人住处所在派出所办理;
2、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网上受理信息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index2) 进行填表申请;
3、网上填表成功后凭受理号,带所需资料到出入境部门现场办理即可(受理地点以线上选定的办理机关为准);
4、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下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地点: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区)级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办理
前往广州涉外单位管理系统(网址: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