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才服务平台

外籍子女出入境场景6:来华短期学习的外籍子女签证延期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应提交护照、照片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签证延期累计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延期后应按原签证事由和期限停留。 第十九条: 未满16周岁的外籍人员可由亲属或邀请单位代为申请签证延期。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来华短期学习的外国人,需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的,可在签证停留期届满7日前申请X2签证延期或换发X2签证。

办理流程

办理登记
线上申请
现场办理
备注

办理登记

1、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外国人住处所在派出所办理。

线上申请

2、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网上受理信息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index2) 进行填表申请。

现场办理

3、网上填表成功后凭受理号,带所需资料到出入境部门现场办理即可(受理地点以线上选定的办理机关为准)。

备注

4、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 2、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 3、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4. 4、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可通过数据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5. 5、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6. (1)探望外国人的,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的配偶)、被探望人护照、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
  7. (2)来穗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提供在穗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非公立医疗机构还应出具注册登记证明。
  8. (3)广州市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提交本人属于境外高校在校生的证明材料,广州市接待单位出具的说明入境从事相关活动的接待计划及实习事由的邀请函件。
  9. (4)处理其他私人事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办理窗口

前往广州涉外单位管理系统办理
0.21819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