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应提交护照、照片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签证延期累计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延期后应按原签证事由和期限停留。 第十九条: 未满16周岁的外籍人员可由亲属或邀请单位代为申请签证延期。
来华短期学习的外国人,需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的,可在签证停留期届满7日前申请X2签证延期或换发X2签证。
1、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外国人住处所在派出所办理。
2、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网上受理信息系统(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index2) 进行填表申请。
3、网上填表成功后凭受理号,带所需资料到出入境部门现场办理即可(受理地点以线上选定的办理机关为准)。
4、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下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地点: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区)级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办理
前往广州涉外单位管理系统(网址:https://gzwg.gzjd.gov.cn/crj-app-server/crjmsjw/swdwsq)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