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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场景1:租赁住房登记(外籍员工租房)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外国籍人士租住黄埔区民房,租期≥30天。

办理流程

签订租赁合同
提交备案申请
审核与发证

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房东与外国租客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提交备案申请

租赁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到黄埔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如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提交备案申请。

审核与发证

管理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放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出租方(房东)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 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如购房合同、征地批文等)、若房屋为共有产权,需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身份证。
  2. 承租方(外国籍人士)需提供:有效护照及中国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为企业租用,需提供 公司营业执照(境外企业需公证认证)。

办理窗口

线上办理:前往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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