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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才社保缴纳场景7:未满60周岁,原单位漏缴需追溯补缴(需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

政策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未满60周岁、出国前在国内已缴纳社保(有个人账户)、因原单位(需为广州注册企业)漏缴社保,需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补缴。

办理流程

法律裁决
执行补缴
费用承担

法律裁决

先向黄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执行补缴

持仲裁书/判决书到黄埔区社保局强制补缴。

费用承担

单位需补缴本金+滞纳金(个人部分由员工承担)。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明确补缴责任);
  2. (2)原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3. (3)漏缴期间的工资证明。

办理窗口

在线申请前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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