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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海外人才社保-场景4:出国前已在国内参保,已满60周岁,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

政策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曾以中国公民身份参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离境定居人员;
(二)属于外国国籍人员参保;
(三)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
(四)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出现役后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
(五)已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在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六)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养老待遇;
(七)参保人已死亡;
(八)其他按规定可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情形。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网上提交
受理材料
机构审核
业务办结

网上提交

单位或个人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材料

经办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机构审核

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业务办结

将经办结果反馈给申请对象。

线下办理

线下申请
受理材料
机构审核
业务办结

线下申请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材料到社保业务窗口申请业务。

受理材料

经办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机构审核

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业务办结

业务办结,将经办结果反馈给申请对象。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 2、居民户口簿。
  3. 3、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书(参保人已死亡的情形除外)。
  4. 4、参保人本人已激活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5. 5、参保人已死亡,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无法使用的,可提供参保人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及其他银行账户已全部注销,需提供申领待遇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等。
  6. 6、参保人已死亡,继承人申请退回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提供:申领待遇的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为参保人死亡时间)。
  7. 7、参保人已死亡,申领人属于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需提供遗嘱或遗赠协议、遗赠书等材料。
  8. 8、参保人已死亡,申领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的,需提供与参保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9. 9、参保人已死亡,申领人若不是参保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还需提供参保人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材料。
  10. 10、居民身份证。
  11. 11、经办机构告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后,申请人签名的《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退回个人账户)》(参保人已死亡的情形除外)。
  12. 12、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出现役后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提供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
  13. 13、曾以中国公民身份参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提供放弃国籍的材料或经公证的已取得他国国籍的中文译本。
  14. 14、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15. 15、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养老待遇或已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在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提供已领取待遇的材料(可通过共享数据查到参保人领取待遇情况的,无需提交该材料)。
  16. 16、个人委托书。
  17. 17、异地办理退休的证明材料(已在异地办理退休,申请结算个账的需提供)。

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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