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办理结果:
(一)确认受理后向申请人签发《受理申请回执》;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标准:
(一) 检查申请表格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核对申请人与材料申请相片是否一致;
(二) 查验申请人证件的原件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被涂改、损坏、模糊不清现象,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各类相关证明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认为有疑点的,应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办理结果: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审查标准:
(一)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二)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三)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加入、恢复中国国籍一律由公安部审批。
审查标准:
(一) 调查申请人情况,对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申请书(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要认真审核是否属实;
(二) 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调查报告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机构;
(三)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机构是复核机关,对市、县公安局的调查报告和有关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复审;
(四) 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一律由公安部审批。
办理结果:由公安部统一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
送达方式:
(一)证书由公安部统一制作,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由公安部统一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
送达方式:
(一)证书由公安部统一制作,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1.申请人到广州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接待大厅自助上网区填表申请;
2.正确填写申请信息,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1.生成网上预申请编号;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交申请资料;
2.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1.受理,前台民警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受理)。
1.公安部审核申请材料。
1.证件制作与送达,制证;可选择速递或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领取。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线上办理
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线下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外国人入出境接待大厅(综合窗)
办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综合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周六9:00-12:00/13:00-17:00(只受理外国人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