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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卡场景6:在广东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外国人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在广东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申请时及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工资性年收入(税前)4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7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国人,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后前台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初审及补充
材料调查及复核
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并制证
发放证件并缴纳证件费用(受理机关执行)

网上预约后前台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预约后前台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初审及补充

(1)材料初审
(2)补充材料(如需)、缴纳申请费用正式受理

材料调查及复核

(1)初审调查、上送(地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
(2)省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复核

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并制证

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并制证

发放证件并缴纳证件费用(受理机关执行)

发放证件并缴纳证件费用(受理机关执行)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要求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任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一式三份,提交经检测合格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规格为:48×33mm)4张;
  2. 2.申请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和签证证件;
  3.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证明及经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4.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均须提交,证明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且证明及经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5. 5.申请人个人简历(18周岁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如申请人曾具有中国国籍的,简历中须详细说明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加入外国国籍情况,并提交外国定居资格证明、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口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
  6. 6.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的工资证明原件;
  7. 7.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纳税时间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
  8. 8.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原件(推荐函应注明申请人已在广东工作满4年、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等内容);
  9. 9.《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证件上有关任职单位、职务及个人情况等信息应与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一致);
  10. 10.任职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等)和年检证明(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如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1. 11.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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