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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卡场景7: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加注“人才”)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经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和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外籍人才,以及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之日前持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连续在广东省工作满3年,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后前台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初审及补充
材料调查及复核
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并制证
发放证件并缴纳证件费用(受理机关执行)

网上预约后前台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预约后前台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初审及补充

(1)材料初审
(2)补充材料(如需)、缴纳申请费用正式受理

材料调查及复核

(1)初审调查、上送(地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
(2)省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复核

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并制证

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并制证

发放证件并缴纳证件费用(受理机关执行)

发放证件并缴纳证件费用(受理机关执行)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要求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1.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任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一式三份,提交经检测合格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规格为:48×33mm)4张;
  2. 2.申请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及在广东近3年连续办理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
  3.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证明及经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4.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均须提交,证明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且证明及经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5. 5.申请人个人简历(18周岁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如申请人曾具有中国国籍的,简历中须详细说明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加入外国国籍情况,并提交外国定居资格证明、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口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
  6. 6.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
  7. 7.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原件(推荐函须注明申请人已在广东工作满3年等内容);
  8. 8.《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证件上有关任职单位、职务及个人情况等信息应与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一致);
  9. 9.任职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等)和年检证明(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如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 10.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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