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5号
买方为外籍个人的,能够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证明,书面承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用、自住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
资格要求:
需提供在广州工作(如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承诺(声明购房自用)。
1.合同签署:
与卖方或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需同时签署中英文姓名。
2.注意事项:
注意明确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建议咨询律师审核。
登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https://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选择 “增量房转移登记” 或 “二手房转移登记”,按提示上传材料(如合同、税费凭证)。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