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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签证场景9: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或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办理流程

网上填写签证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申请表。
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等待审批→领取签证

网上填写签证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申请表。

申请人须登陆https://bio.visaforchina.cn/SGP3_EN/qianzhengyewu 网站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纸质版申请表(全表)并在确认页签字。

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持普通护照者申请中国签证请到签证中心办理。签证中心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请参考网站: https://www.visaforchina.cn/SGP2_ZH/aboutus/261169.shtml。

等待审批→领取签证

等待审批→领取签证

材料清单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在相应的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下列材料:

附件清单:

  1.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2.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4.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万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 证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6.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7.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么
  8.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9.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中请办理居留证件。

办理窗口

线上办理:前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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